商標轉讓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xù)應當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辦理。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的,發(fā)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轉讓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轉讓所需資料
公司轉公司:1.申請書、委托書、商標轉讓合同書(按照文件內容在相應的位置蓋公章,公章要清晰端正)
2.雙方年檢后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在空白處加蓋紅色公章)
公司轉個人:1.申請書、委托書,商標轉讓合同書(按照文件內容在相應的位置簽名或蓋章,公章要清晰端正)
3.轉讓方: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在空白處加蓋紅色公章)
受讓方: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公章
個人轉公司:1.申請書、委托書,商標轉讓合同書(按照文件內容在相應的位置簽名或蓋章,公章要清晰端正)
2.轉讓方:個人身份證以及個體戶執(zhí)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受讓方: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在空白處加蓋紅色公章)
轉讓方公證書(帶齊身份證原件和商標注冊證原件以及以上文件到公證處公證,公證內容是轉讓方簽字真實有效)
個人轉個人:1.申請書、委托書,商標轉讓合同書(按照內容在相應位置簽名)
2.轉讓方: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受讓方:個人身份證及個體工商戶執(zhí)照
3.公證書(帶齊身份證原件和商標注冊證原件以及以上文件到公證處公證,公證內容是轉讓方簽字真實有效)